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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偷自以為,我在我家附近的7-11出名了。

某次去買冰棒,付錢時,
店員微笑的跟我說:這錢不能用了歐!
頓時晴天霹靂,原來我掏出的錢,是過去的一百元=.=|||
只好衝回家拿錢。

今天,是,就是今天!
一時嘴饞,想吃關東煮,於是買了些打算回家大快朵頤,
就在付帳時,
尷尬了......
我找不到我的錢包!!!
這才想到我的錢包好像放在另個包包裡。
只好又衝回家,這次先跟管理員伯伯借錢
贖回我的關東煮以後,
再回家拿錢還給管理員伯伯。

嗚嗚 老天爺一定是懲罰我愛吃,才會醬子讓我出這種「名」:~
人家下次不敢了...
每個包包裡都先放點錢好了~_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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